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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婚生小孩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作者:冼颖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7-29 浏览次数:30800

    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均由女方承担。”有此约定,孩子还能要求父亲支付生活抚育费吗?近日,我院审结了一宗抚育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07年小鑫的出生让林某一家欣喜非常,但孩子出生后带来的一系列生活琐事又让林某和妻子周某之间矛盾渐生,最终双方于2010年签下离婚协议,并约定“婚生女儿小鑫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均由女方承担”。离婚后,周某带着小鑫到外地打工。因为小鑫不是本地户口,高昂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让本就收入微薄的周某难以承受。林某对周某又一直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周某以小鑫为原告,把林某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作为小鑫的父亲,离婚后对其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小鑫有向林某请求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用的权力,林某应当自本案判决后起向女儿支付抚养费。原告要求林某支付从父母离婚至今的抚养费不予支持,因为林某与周某在《离婚协议书》约定“婚生女儿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均由女方承担”,至本案起诉前原告从未向被告提出支付抚养费的要求,因此原告支付抚养费的起算时间应在本案判决后。遂依法判决被告自2016年5月份起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