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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深入实地勘查 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作者:黎英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7-18 浏览次数:30133

    近日,我院在审理原告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被告熊平与第三人梁燮煌因承包的山旱地范围引发纠纷一案中,承办该案的法官深入到纠纷地大洲镇扶来村,召集三方当事人对所争议的承包地范围进行实地勘查,并当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6月7日下午,承办法官和书记员驱车半个多小时的山路,冒着酷暑深入到大洲镇扶来村官财涌勘查争议地。到达现场时,承办法官与书记员都已经大汗淋漓,但他们顾不上休息就对着案件的资料进行现场勘查工作。承办法官与原、被告以及第三人一起,将案件的图纸资料与实地进行比对,标注出涉案争议的范围,再由书记员对山地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嗯,这一块地我们都没有争议,现在争议焦点是山坳西边的土地”,“对,就是这,《附图》上也标有的”。当事人之间也相互指证争议地的四至范围。

“慢慢地一个一个地方说清楚,我们会认真调查并且记录你们的诉求和证据,放心好了。”承办法官让各方当事人根据实地划出争议范围并在图纸上进行标注,与当事人一起对争议山地的范围界限、名称、面积进行重新确认。

    勘查结束后,承办法官在现场对案件进行调解。开始时,各方当事人均据理力争,各不相让,情绪激动。承办法官耐心地做他们的工作,向他们明法析理,进行思想疏导,劝说各方冷静下来,希望能共同协商提出解决方案。各方当事人也被法官为了使案件能得到公平处理,而不怕辛苦劳累,冒着酷暑,深入实地详细勘查的工作责任心所感动,表示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经过承办法官不懈的努力,当事人的意见分歧越来越小,最后三方就合同解除、承包费支付等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十多年的山地之争终于得到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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