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不断强化执行措施,依法使用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通过公布失信人员名单方式,保持执行工作的高压态势,给予那些心存侥幸的失信被执行人强大的执行压力,敦促他们主动履行义务。上半年,执结案件数与当月结案数之比由1月的34.6%升至6月的63.6%,向人民群众交出了满意的“执行答卷”。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10宗案件迎刃而解 被执行人侯某某自2014年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先后被李某某、林某某、高某某等10人向我院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查控,侯某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房产,只有被法院查封的两幅其他商服用地,除此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被法院查封的这两幅其他商服用地,暂时难以变现。后经申请人举报,侯某某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已将其他未到法院起诉的100多万元欠款还清,并对他们放话:“你们谁起诉我,我就不还谁的钱”。执行干警获知这一情况后,即与被执行人沟通,要求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侯某某心存侥幸,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因被执行人侯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告知将追究其拒不执行罪。被司法拘留后的第四天,被执行人侯某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还清了10宗执行案件涉及的金额149多万元。
公布失信名单,老赖及时付清执行款 被执行人黎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判决向戴某某赔偿13270元、向莫某某赔偿839.05元。判决书生效后,我院依法向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但黎某某以外出打工的方式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均执行未果。2018年5月,我院将失信人员名单及头像在全县各乡镇公共公告栏内公布。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被执行人黎某某主动到我院履行了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