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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植复绿,司法守护两岸青山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09 浏览次数:21721

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环境的能动作用,3月9日,在我国第45个植树节来临之际,封开县人民法院、封开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江口街道办、县林业局、县司法局等单位,组织30余名涉环境资源犯罪社区矫正对象在贺江流域生态司法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本次异地补植复绿,是封开法院深入贯彻实施肇庆中院部署“护绿”工程,以“生态修复+法治宣教”的方式,组织涉林、涉矿等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生态公益活动,让曾经的违法者,变成贺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共建者”,强化维护生态认同感,营造共护青山绿水蓝天的良好社会氛围。

 植树前,主讲人分别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读,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为保护身边环境作出努力。随后社区矫正对象走向林地,两人一组,栽种、填土,接连种下火力楠、红花荷等树苗700“近年来,封开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环境资源案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始终贯彻‘绿色司法’理念,积极引导破坏环境资源的当事人自觉履行补植复绿的义务,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希望尽我们的力量,守护封开的‘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封开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蒙艳华表示。

“近年来,封开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环境资源案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始终贯彻‘绿色司法’理念,积极引导破坏环境资源的当事人自觉履行补植复绿的义务,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希望尽我们的力量,守护封开的‘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封开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蒙艳华表示。

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感慨道:“以前我们法律意识淡薄,破坏了环境,今天参加了植树活动,真正体会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易,以后将积极参加到此类公益活动,遵纪守法、回馈社会。”

据了解,贺江流域生态司法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位于江口街道六角林场,由封开法院、封开检察院和江口街道办共同设立,主要用于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人员履行替代性生态修复责任,力求打造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样板地。

一直以来,封开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两山”理念贯穿环境审判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设立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工作室,组建专门审判团队,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先后在龙皇岛码头、六角林场设立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态司法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三年来,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166件,审结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68件,判处罚金达112.3万元,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对19名被告人判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34万余元,责令犯罪分子补植复绿950余亩,放养鱼苗20000余尾。实现了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