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
摇珠通知书
(2020)肇封法技鉴字第5号
植海来、植松连、植金来
梁锡源:
本院在审理原告植海来、植松连、植金来与被告梁锡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需要,对房屋的加固及返工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摇珠选定造价机构:
摇珠选定的造价机构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册的有造价资质的造价机构中产生(详见以下列表的造价机构)。摇珠时间定于二○二○年四月十七日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一楼摇珠室进行摇珠选定委托造价机构。本次摇珠按顺序先选定一个机构进行委托造价,再选定另一个机构为候补的委托机构,在第一个委托机构因其他原因无法作出造价时,则自行委托第二个候补委托机构进行造价。对本次摇珠有异议的,可在摇珠前三天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双方当事人如不能到场参加摇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参加摇珠。如不按时到场,摇珠正常进行。
本次摇珠的委托造价机构及其固定的摇珠号码如下:
1、肇庆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摇珠号码:01.
2、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摇珠号码:02.
3、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所属摇珠号码:03.
4、广成诚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摇珠号码:04.
特此通知。
二○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