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封开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口罩诈骗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轩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责令被告人李某轩退赔被害人孔某瑶118600元、李某延95475元、郑某玲190750元、李某雯11280元。
2020年2月9日至2月20日期间,被告人李某轩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四名被害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方式向其购买口罩,李某轩将收到的货款用于赌博平台赌博。在被害人催发货后,李某轩采取给被害人寄送鸡爪、向被害人提供虚假快递单号、微信冒充货源上家与被害人周旋等方式拖延。李某轩通过上述手段先后骗取被害人孔某瑶、李某延、郑某玲等人口罩款合计596105元。由于李某轩迟迟未能交货,被害人要求退回款项,李某轩则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退还给孔某瑶70000元、李某延110000元,余款416105元则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平台上赌博挥霍。2020年2月20日,李某轩到公安机关投案。
封开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己并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向被害人隐瞒该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其在疫情期间采用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诈骗医疗款物,社会影响恶劣,应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量其具有自首情节,以及其犯罪的事实、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