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依法公开审结一宗虚构网络假身份,利用QQ及微信交友设陷阱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肖某某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及罚金20000元,并责令退赔其违法所得120700元。
2016年2月至5月间,被告人肖某某以“孔某梅”名并冒充未婚青年名义在QQ及微信分别与严某某、欧某某建立恋爱关系,并将他人照片冒充是自己照片发给严某某、欧某某及发送微信红包。被告人肖某某的甜言蜜语,取得了严某某、欧某某的信任。后来,被告人肖某某采用虚构其父母发生交通事故、钱包被偷等各种急需用钱的手段,骗严某某、欧某某汇款及给付其现金,其中严某某汇款及现金共114000元;欧某某汇款及现金共7500元。被告人肖某某将骗得的钱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挥霍及还债。后经欧某某追讨,被告人肖某某偿还了800元。
我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1207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如今,通过微信QQ等网络方式交友,已经成为年轻人中比较流行的交友方式。法官提醒网络交友,要擦亮慧眼明辨真假,慎防落入他人精心设计的情感骗局,遭遇感情和钱财的双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