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母亲拖欠残疾儿子抚养费,我院线上执行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4-21 浏览次数:9985

近日,我院成功执结一起因拖欠孩子抚养费引发的案件,充分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某英与周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子某铭,周某铭一出生就带有严重的黄胆肝炎,到三岁时经医院证实为黄胆肝炎后遗症,听力、肢体残疾等级为二级。在某铭两周岁时,黎某英便离家出走2015年,离家18年的某英与周经法院判决离婚。儿子周由父亲周某芳抚养,母亲英支付儿子周2岁-20岁的抚养费共计64800元

判决书生效后,因某英没有按时履行向支付抚养费的义务,2015年9月23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查询,某英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其名下10000元银行存款已强制划扣,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同意,本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2020年3月24日,周某铭向我院执行干警反映,母亲某英一直未支付抚养费自身残疾又不具备劳动能力,加上近期物价攀升,导致生活难以维系。为充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集中精力全面排查黎英名下财产,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多日来反复查看网络查控反馈结果,发现名下存款五万多元,我院立即对该案恢复执行并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久未谋面的黎账户冻结主动打电话到我院了解情况,我院执行法官耐心释理,情感上道明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与担当,引导其换位思考,多为孩子的成长考虑。最终英同意由法院直接在冻结的账户中扣划相应的执行金额

2020年4月10日,我院执行干警将到位的执行款及时支付给申请人,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