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醉”不可恕, 封开法院将庭审“开”进驾考中心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7-26 浏览次数:3515

盛夏时节,骄阳似火。7月26日,封开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将庭审“开”进驾考中心,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4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联合封开县公安局开展法治宣传,为“准司机”们系好安全驾驶第一粒扣子。

巡回法庭为“准司机”打好“预防针”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落下,庭审正式开始。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你们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罪名是否有异议……”法官严格把控庭审节奏并认真进行发问,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庄严肃穆。

在认真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法官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拘役,并处罚金,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庭审现场,近百名“准司机”在活生生的反面教材中直观的感受到了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性。“今天审判的醉驾案件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鲜活案例,内心的触动很深,拥有安全驾驶意识和取得驾驶资质一样重要,今后一定规范行车、不酒后驾驶。”现场一名考生说道。

联合普法为“准司机”讲好“科目五”

庭审结束后,案件的承办法官联合公安干警组成“宣讲团”,结合刚宣判的四起案件对“准司机”们进行普法,就酒驾、醉驾的认定和处罚标准进行详细讲解,并现场回答相关问题,共同呼吁“准司机”们遵纪守法,远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院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占比高达35%,且均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该类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酒后驾车不仅危害自身安全,更对其他道路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们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醉酒驾车的社会危害性,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意识。”封开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秀平说道。

“抓前端、治未病”,此次巡回法庭集中审理“醉驾”案件,主动“走出去”将法庭搬进驾考中心,把“坐堂办案”变成“送法上门”,是封开法院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深化诉源治理的积极探索。近年来,封开法院还通过邀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中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庭审、普法志愿队“送法上渔船”等形式,打造多元普法模式。

下一步,封开法院将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加大巡回审理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选取典型案例,瞄准重点领域,针对不同受众,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力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