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5日下午,封开法院公开审判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3月13日午夜,莲都派出所联同莲都镇政府工作人员梁天汉等8人在清水村委会开展河砂执法巡查工作时,发现梁某荣、梁某华涉嫌非法开采河砂,执法过程中,梁某荣持柴刀阻挠执法,将梁天汉划伤,并继续持柴刀追赶梁天汉和另外两名巡查人员,造成巡查人员梁天汉轻微伤,梁某荣后被莲都派出所支援民警制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荣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式阻碍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造成一工作人员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构成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此次旁听庭审让他们近距离了解了法院的审判工作,为他们履行监督职能、发挥评议作用拓宽了渠道,也让他们更深刻地学习和掌握了相关法律和知识,切实感受到了“阳光司法”。同时,代表、委员们建议封开法院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力度,丰富旁听案件类型选择,拓宽旁听人员邀请辐射范围,进一步助推阳光公开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