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我院举行联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欠薪案执行款发放仪式,向31名工人集中发放被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80多万元,在寒冷的冬日,及时为他们送上一份司法温暖,彰显了司法关怀。
蔡某等31人原供职于封开县联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9月起因经营不善处于停产状态,欠下蔡某等31名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80多万元。2018年10月28日蔡某等31人与该公司分别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约定双方于2018年10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承诺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蔡某等31人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80多万元。今年8月蔡某等31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该公司未如期履行义务。2019年10月,蔡某等31人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受理该案件后,院领导十分重视,亲自指挥协调,组织安排精干力量负责执行该案。我院执行干警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认真研究分析案情,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及时依法对联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及账户予以查封、冻结。同时,执行干警多次与联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联系,动员其自觉履行义务,但梁某某都拒不履行。为了让这31名群众拿着自己的血汗钱,维护法律的权威,我院决定对联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当梁某某听到决定对他进行拘留时,感觉到法律的威严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表态在2019年12月10日前付清这31名工人的欠薪。
这31名工人领到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后,个个喜笑颜开,纷纷向执行干警连声道谢,“工资都拖欠这么久了,没想到法院还能帮我们追回!”“幸亏有法院帮我们啊,我们才能这么快拿到工资,感谢法官,感谢法院!”随后,工人代表为我院送上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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