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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聚力,粤桂三家法院再聚首共同守护贺江流域生态安全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次数:23364

6月5日,正值世界环境日,封开县人民法院、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苍梧县人民三家法院共同签署《关于构建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一周年之际,封开、八步、苍梧三家法院齐聚八步,召开以“临贺之州 生态贺江”为主题的贺江流域司法协作保护跨区联席会议。

会上,三地法院总结交流一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以及该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推动粤桂三地法院深化审务联动协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发布指导等方面实践经验。

封开法院在贺江流域司法协作保护机制实施以来,在封开县大洲镇设置省际联络站,建立定期联络交流机制,加强全面协作,依法能动履职,落深落实落细相关有力举措,在建立健全环资案件审判机制、创建司法联动跨区共治机制、创新生态环境修复执行方式、深化执法司法衔接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为跨区司法协作深度融合打下坚实基础,推动构建贺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八步区法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一篇案例成功入选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2022年典型案例;在广西首次引入“碳汇”赔偿理念,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广西首例森林碳汇赔偿刑事案件;率先创建“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的“三长”协作机制,为推动构建贺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苍梧县法院坚持惩治、教育、预防相结合,打造“巡回审判+生态修复”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类群体,恢复一片绿水青山”;积极与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府院协调联动,司法建议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深化公众参与,推动环境资源案件源头预防、治理和诉前化解。

当天,三地法院还前往合面狮湖国家湿地公园实地调研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参与“携手惩治非法捕捞犯罪,护航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增殖放流’”活动,通过实际行动践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因非法捕捞行为对流域生态造成的破坏。随后,三地法院共同来到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鳄蜥繁育研究基地,实地调研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详细了解保护区的管护情况、司法保护基地的运行机制、鳄蜥的生活习性等,并就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需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贺江流域司法协作保护机制的签署和实施,凝聚着粤桂三地法院践行“两山”理念的坚定决心和破解跨域河流司法治理难题的担当与智慧。粤桂三地法院将以此次跨区联席会议为契机,继续深化贺江流域跨区治理长效机制,用最严格的司法制度、最严密的司法保护、最广泛的多元共治,服务贺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为促进贺江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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