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
摇珠通知书
(2020)肇封法技鉴字第9号
冼国亮
封开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
本院因审理原告冼国亮与被告封开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需要,对冼国亮在履行《承包合同》期间对“恒泰石场”的实际投资审计进行摇珠选定审计机构。
摇珠选定的审计机构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册的有会计审计资质的审计机构中产生(详见以下列表的审计机构)。摇珠时间定于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一楼摇珠室进行摇珠选定委托审计机构。本次摇珠按顺序先选定一个机构进行委托审计,再选定另一个机构为候补的委托机构,在第一个委托机构因其他原因无法作出审计时,则自行委托第二个候补委托机构进行审计。对本次摇珠有异议的,可在摇珠前三天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双方当事人如不能到场参加摇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参加摇珠。如不按时到场,摇珠正常进行。
本次摇珠的委托评估机构及其固定的摇珠号码如下:
1、肇庆市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所属摇珠号码:01。
2、肇庆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所属摇珠号码:02。
特此通知。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