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
摇珠通知书
(2019)粤1225强清1号
封开县公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封开县对外贸易总公司:
本院因审理申请人封开县公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省封开县对外贸易总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的需要,指定管理人对被申请人广东省封开县对外贸易总公司进行清算。
现就管理人进行摇珠选定,摇珠选定的管理人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编制的《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列入肇庆市名册中产生(详见以下列表的机构)。摇珠时间定于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十六时在本院一楼摇珠室进行摇珠选定管理人。本次摇珠按顺序先选定一个机构作为管理人,再选定另一个机构为候补管理人,在第一个管理人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则自行指定第二个候补管理人进行清算。对本次摇珠有异议的,可在摇珠前三天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双方当事人如不能到场参加摇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参加摇珠。如不到场,摇珠正常进行。
本次摇珠的委托评估机构及其固定的摇珠号码如下:
1、广东曜政律师事务所(二级管理人);摇珠号码:1。
2、广东七星律师事务所(二级管理人);摇珠号码:2。
3、广东网际律师事务所(二级管理人);摇珠号码:3。
4、肇庆市财联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二级管理人);摇珠号码:4。
5、广东刚钲律师事务所(三级管理人);摇珠号码:5。
6、广东君电鼎律师事务所(三级管理人);摇珠号码:6。
7、肇庆市天元信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级管理人);摇珠号码:7。
8、肇庆市祥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级管理人);摇珠号码:8。
特此通知。
二○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