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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珠公告(2019)肇封法技鉴字第4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8 浏览次数:16026

莫乃涓

李志向

广州市顺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羊城支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莫乃涓与被告李志向、广州市顺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羊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摇珠选定鉴定机构:

对莫乃涓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情的伤残程度进行伤残鉴定。

摇珠选定的鉴定机构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册的法医临床鉴定机构中产生。摇珠时间定于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一楼摇珠室进行摇珠选定委托鉴定机构。本次摇珠按顺序先选定一个机构进行委托鉴定,再选定另一个机构为候补的委托机构,在第一个委托机构因故不受理委托鉴定时,则自行委托第二个候补委托机构进行鉴定。对本次摇珠有异议的,可在摇珠前三天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双方当事人如不能到场参加摇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参加摇珠。如不按时到场,摇珠正常进行。

特此通知。

 

二○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