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雷国华、李建华罚金二案的需要,对案件的罚没财产“梧州三水司813号”抽砂船及河砂268.6立方米及“梧州三水司188号”抽砂船及河砂162.4立方米进行摇珠选定评估机构。
摇珠选定的评估机构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册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产生(详见以下列表的评估机构)。摇珠时间定于二○一八年十二月10日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一楼摇珠室进行摇珠选定委托评估机构。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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