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
摇珠通知书
(2018)肇封法技鉴字第39号
伦朝赞
冯茂鸿:
本院在审理原告伦朝赞与被告冯茂鸿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的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估机构选定:
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南路6号南海颐景园烟雨3座2601号房的装修用料、以及附属设施(如走廊楼梯石材、扶手、鱼池、橱柜、家居家具等)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摇珠选定的评估机构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确定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册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产生。摇珠时间定于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十六时十分在本院一楼摇珠室进行摇珠选定委托评估机构。本次摇珠按顺序先选定一个机构进行委托评估,再选定另一个机构为候补委托机构,在第一个委托机构因其他原因无法作出评估时,则自行委托第二个候补委托机构进行评估。对本次摇珠有异议的,可在摇珠前三天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双方当事人如不能到场参加摇珠时,可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参加摇珠。如不按时到场,摇珠正常进行。
特此通知。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