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我县白垢镇某村上演了动人的一幕,被执行人陈某的父亲和爷爷把积攒多年的零钱都拿出来,替陈某归还垫付款。
2000年4月18日下午,陈某驾驶周某某所有的中巴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名横过公路的骑车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后陈某与死者家属在交警主持下达成赔偿协议,由陈某赔偿41441.95元。除向保险公司索赔外,不足的11185.16元由周某某代陈某垫付。同年,周某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由陈某归还垫付款11185.16元给周某某。2001年8月,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经我院执行干警多次调查,都未发现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加之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今年4月17日上午11时,申请人周某某来到我院执行局反映,被执行人陈某从外地打工回来现正在家中。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决定组织精干力量对该案进行执行,并同当地镇政府联系启用多方联动机制。当日下午3时,执行干警到达白垢镇后,即同白垢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共同做好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故发生。
执行干警先到被执行人陈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解除其思想顾虑。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白垢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进行协商、化解纠纷。执行干警耐心疏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向他们讲法律、摆道理。特别是说明他们曾是雇主与雇员关系,也是多年的老朋友,如果是因一点债务纠纷而不相往来将会很可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周某某主动提出减少收取陈某1500元。被执行人陈某也积极通过亲友的帮助筹集款项,因此出现了开头的那感人的一幕。最终,被执行人当场交付9200元结案,双方握手言和,使这宗历时13年之久的涉民生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我院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融入到执法办案工作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围绕为民、便民、利民,以对待亲人的感情、态度,不断改进司法服务群众的方式,以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作为突破口,积极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好涉及民生案件,有效的办结了一批关乎群众基本生活的案件。截止4月底,我院共执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事故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案件41宗,执行到位金额158万元,及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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