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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因容留他人吸毒、盗窃被判刑

作者:张莉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2-01 浏览次数:29829

    近日,我院审理了一宗17岁未成年人因容留他人吸毒、盗窃的案件。被告人欧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5年3月24日,被告人欧某伙同他人窜到广西梧州市万秀区西江3路,盗走一辆白色铃木牌助力车。3月28日,被告人欧某又伙同他人在广西梧州万秀区西江二路和大中路,分别盗走一辆白色福喜牌豪日助力车和一辆白色嘉爵牌助力车。2015年4月24日晚上被告人欧某在封开县某KTV庆祝生日,被告人欧某和孔某、张某、黄某、卢某、吴某等人在其开的KTV房内一同吸食毒品K粉。

    我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欧某无视国家法律,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