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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关注细节 促半百夫妻和解

作者:张莉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9-14 浏览次数:29595

    我院民一庭法官在审理原告韦某(46岁)与被告吴某(45岁)离婚案件中,注意案件的细节,抓住时机,促使这对半百夫妻和解。

    7月17日,案件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从原告的起诉状中得知当事人是因家庭琐事,相互怄气才闹的离婚。于是,法官决定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再同被告进一步了解案情,尽量解开他们的心结。

    当被告吴某到法院领取起诉状副本时,法官发现竟然是原告韦某骑着摩托车搭载她一起前来。被告见到法官后表示不愿意离婚,且不愿意签收副本。经过了解得知,原、被告于1997年3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后感情尚好。夫妻感情还未破裂,原告起诉离婚只是出于一时之气。这时,办案法官已经心中有数,要通过调解让他们夫妻和解。于是,约定他们在7月23日到法院进行调解。

   “叔叔,阿姨你们知道如果父母经常吵架,那对孩子的影响是很不好的。你们肯定也希望小孩能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中健康的成长。就像父母希望孩子幸福一样,你们的孩子也希望你们好好的一起生活。”一番动情入理的话,让原告鼻子一酸,泪水涌出了眼眶。经过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调解工作,原、被告相互谅解了对方的不足之外,表示今后相互尊重,共同搞好家庭工作、生活。原告并当场提出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