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封开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0 浏览次数:13424

2015年封开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设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渔涝人民法庭、南丰人民法庭、机关服务中心。

    (二)基本职能

     1、依法受理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

     2、审查处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学法、守法。

     5、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6、办理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2015年底人员编制数77人,实有在职在编干警人数68人,临时聘用人员27人,退休人员3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司法职责。

    (二)、坚持推行精细管理,切实加强公正司法。

    (三)、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切实打造过硬队伍。

    (四)、全面强化各项保障,切实做好服务中心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148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4.99万元,年初结转224.08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164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41.37万元,年末结转67.7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440.35万元,占87.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1.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88.6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01.02万元,占12.25%,主要支出项目有案件审判、其他法院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9.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16.86万元,运行维护费支出36.27万元,主要包括:(1)更新购置1辆,购置支出16.86万元,车辆保有量13辆;(2)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9.4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60、人数1600。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单位检查指导、考评总结工作,业务单位工作交流及其他工作需要。

    4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原因: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在物价不断上涨、案件不断增加的前提下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要求,将“三公经费”科学地节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