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公告 谢洪芳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2 浏览次数:10937

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

公告


谢洪芳:

    原告封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谢洪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二0一五年十二月九日下午三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