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公开开庭审理黎某某等12名被告人非法采矿一案

作者:黎英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4-01 浏览次数:13379

    近日,我院对被告人黎某泉、张某龙、黄某化、蒙某杰、罗某春等12人非法采矿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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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黎某泉、张某龙、黄某化、蒙某杰、罗某春等12人经过密谋,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利用黎某泉的采沙船,趁着深夜盗挖河沙,短短5天里采沙5731立方米,非法获利18万余元。

    2015年11月12日,黎某泉、张某龙、黄某化、蒙某杰、罗某等12人经过密谋,驾驶由黎某泉提供的采沙船从东莞市麻涌镇出发,16日抵达封开县江口镇下典村对出西江河段水域。12名被告人不顾该河段不准采砂的禁令,且在未取得相关采沙许可证及不具备经营河砂业务相关执照的情况下,分别于17日晚至18日凌晨非法采砂三船、19日晚至20日凌晨非法采砂两船、24日凌晨非法采砂约100立方。在盗挖河沙和将河沙卖给运砂船运走的过程中,12名被告人分工合作。12名被告人共盗挖河砂5731立方米,销售获利18万余元。经相关部门估价,上述河砂5731立方米价值人民币229240元。

    该案我院将择日宣判。